这是个非常夸张的数字,北平也有女,可是绝没有明面上这么多,这么夸张。原因很简单,就是因为沪市的繁荣和发展,同时也因为沪市很,就会没有节制,就会为了金钱,失去基本的良善。开放和发展改变着这座城市的同时,罪恶也在暗的角落里无限的滋生。 可能隔壁楼房里就住着一位高级女,楼下堂里就开着窑子,隔一条街就是按摩房,对面的咖啡馆就是野打野食的地方。所以想要避免这些糟糟的地方本是不可能的,因为到处都是。在南方政府看来,娼业不是违法的,都是正当职业,要税,要注册。在这个连勤劳的男人都不一定能安家乐业的时代,依靠男人生活的女人就更没有保障了,出卖自己竟是她们填肚子活下去的唯一方式。 雪兰把李先生送的这本指南书收进了柜子里,真照指南书上写的,危险的地方不要去,那么基本上可以不用出门了。 现在经常是,一个要出门,全家结伴而行。好人家的妇女,出门都有伴当,这样也就安全很多了。 她们来沪市后,一起去逛过了百货商场、电影院和美容院。电影院里到现在还在热播她的《燃秦》呢,这就是雪兰毫不犹豫把钱全捐了的原因。作为一个通俗小说家,雪兰是高产人员,又有唱片和已经出版作品的持续收入,而这次电影上的获利更是丰厚,钱来的很快。所以当李氏看到报社新送来的存票后,也就不再心疼那些捐出去的钱了。 在这里,雪兰一家的生活非常平静,又不认识什么人,几乎都快到隐居避世的程度了。 直到有一天,李氏带着大妮出去买菜,回来的时候却扶着一个人。 那女人出现在家门口的时候,雪兰吓得不行。 她穿的破破烂烂,浑身恶臭,脖子上还有许多红斑,人似乎病的很严重,都糊糊的了。 李氏搀扶着她,着泪说道:“莺莺,莺莺,坚持住,到家了。” ☆、第57章 “娘,你怎么带了个乞丐回来?”雪兰嫌恶地捂住了鼻子,真心太臭了。 李氏却把女人扶去了她的卧室,对雪兰说:“这是……这是你们莺莺姨,还记得我跟你们说过吗?小时候跟娘一起长大的人,我唱文小生,她唱小花旦。” “她是小黄莺?”雪兰惊讶地问。 李氏拿手绢擦了擦泪说:“是她,就是她,她在街上喊了我一声,我……也看了她好久才认出来。” 李氏很少说她在戏班子时的事情,但是每回说起来,都会提起一个人,就是小黄莺。她们六七岁时就在一起学戏了,吃睡在一起,挨打在一起,唱戏都同台,跟正真的姐妹没两样。十七八岁的时候,李氏叫刘老爷买走了,从此她再也没有听说过小黄莺的消息,没想到竟然会在如此大的沪市相逢。 “莺莺?莺莺?”李氏也不嫌脏,拍着女人的脸说,“你醒醒?” “夫人,她身上很热,怕是发高烧了,不如给她盖上被子捂一捂,捂出汗就好了。”大妮说。 “胡扯。”雪兰一头汗地说,“外面三四十度,你给她捂汗?赶紧去请医生啊。” 把楼下诊所里的老大夫请上来看了看,老大夫探了探脉搏说:“她这情况不好啊,你们看过她身上没有?有没有伤处或者溃烂,这味道不大对啊。” 李氏请老大夫去了门外,然后和大妮给女人退下了衣物,一下来不要紧,雪兰几乎当场吐出来。 那味道太恶心,和着屎和脓水的味道,女人身上大片大片密密麻麻的红斑,下体不知道是被烫过还是怎么的,是漆黑的疖子,一个一个的,太恶心了。 “哎呀……”大妮也是个小姑娘,看了一眼,就远远地避到了一边,和雪兰一样脸苍白地靠在墙角。 “娘,这不会有传染病吧,你小心点,别碰她。”雪兰比较胆小,有种想马上去洗个澡的望。 李氏皱了皱眉,给女人盖上了一条单,然后走出去跟大夫嘀咕了两句话。 大夫摇头说:“看来是病入膏肓了,你们最好赶紧送医院,家里用艾叶烧了熏烤,小心染上病。” 大夫离开后,李氏回来看了那女人一会儿,忽然拿起钱包,对雪兰和大妮说:“你们帮我一把,带她去医院。” “娘,这是啥病啊?”雪兰问。 “是……花柳病。”李氏叹息道,“怎么会这样,怎么会这样!” 本来要去搀扶人的手颤巍巍地收了回来,雪兰犹豫了好一会儿,才扶了上去。 虽然心里知道普通接触没事,不过还是有点害怕,花柳病……如果仅仅是淋病还好说,一旦染上梅毒,那就是绝症啊。 女人穿上李氏的一件衣服,然后在三个女人的搀扶下,坐上一辆黄包车,去了最近的妇幼医院。 在医院里,穿白大褂的医生对李氏说:“有很严重的病,下体被烫过,所以高烧不退。” “大夫,救救她。”李氏伤心道。 “我们尽力。” 这个年代还没有抗生素之类的药物,传说中的盘尼西林也还是传说中的,治疗病没有特效药,死亡率很高。治疗梅毒最好的药是一种黑药膏,里面有汞化物,敷在身上杀敌一万,自损八千。 女人还在昏,医院给挂上了盐水,一天就要两个大洋的住院费和药钱。 李氏坐在女人身边,边泪边说:“小时候,师父罚我,不给饭吃,她就把自己那份省出一半来给我。那时候还说,长大了要一起离开那鬼地方,谁想到……呜呜呜……” “她喊我李江海的时候,我还惊讶,谁晓得我的艺名啊,不想竟然是她,怎么落得这个地步……” 大妮小心翼翼地对李氏说:“夫人,这个要饭的女人早几天前就在路边了,恐怕她早就认出你了,只是没敢来认你。” 两天后,那个女人才睁开了眼睛,看到李氏的第一眼,脏兮兮的女人竟然出了微笑,浑浊的眼睛似乎陡然发亮了。 “江海……”她本已经发不出声音了,张开嘴也只是发出一股恶臭。 李氏却一点也不在乎,握着她的手说:“我知道,我知道,你别说话,不想咱们姐妹会在这里相逢。” 说罢,李氏嚎啕大哭。 女人清醒之后,就总想跟李氏说话。 “我看你像,没想到真的是你,那时候我觉得自己快死了,就喊了你的名字。”女人沙哑着声音说。 “你早几天就瞧见我了,为什么不叫我一声呢?”李氏问。 “我不敢相信是你,我还怕叫了,你不应我。” 女人断断续续说了她这些年的事情。 李氏叫买走之后,她一直在戏班子唱戏,后来班主赌钱欠了债,就把戏班子卖了,她们那些女孩也都被辗转卖了。她被卖到了上海的河北堂子,一开始是在长三书寓里唱小戏,还红过四五年呢,可是很快就不行了,去了二道堂子,一年年的,最后去了花棚子,到上个月,她直接被丢了出来。 “还是……你命好。” “别说了,别说了。”李氏只顾着哭。 可是女人已经没救了,大夫说她病入膏肓是真的,到后来她就一直昏睡,很少清醒。 她清醒的时候会跟雪兰说话,问雪兰:“你是江海姐的女儿吧,长得跟她小时候真像,都这么俊。” 但有时候她会犯糊涂,直接把雪兰当成了李氏,跟她絮絮叨叨说这些年的遭遇和过往的趣事,有时候会笑的很幸福,有时候又哭的很凄凉。 她之前住在花棚子里,下面长了杨梅疮,为了不妨碍接客,老鸨就拿火钳子一个个烫,烫掉了就没事人一样去接客。可是这种东西是能烫没的吗?又不知道消炎和卫生,肯定越烫越烂,直到烫也没法烫的时候,就扔到街上去了。久病加上病后期,身上到处都在溃烂,本就是在拖延时间了。 两个月后,女人在医院的病上撒手人寰了。 她死之前还清醒过一会儿,神很好,仿佛是回光返照,轻轻唱了一小段梆子戏,咿咿呀呀的,李氏一边哭一边跟她对戏。 这件事之后,李氏消沉了很久,她给女人买了棺材,葬在了沪市的青山上。 “她从小就说,以后要回陕西,回自己的家,没想到末了也没能回去。”李氏说,“那些拐骗妇女孩子的人真是该死。” 沉良久,她又说:“当初我要是没哄着老爷把我买走,只怕也是这个下场。” 雪兰也很消沉,因为她受到了惊吓,不管是上辈子还是这辈子,她从没见过这么可怕的人,这么可怜的人。 有时候一闭上眼睛,她还会想起那个女人腐烂的身体,恶臭的气味,恐怖的伤痕。 似乎是头一次,雪兰见识到了这个世界的可怕。bOwUChiNa.cOM |